事件编号:KK0920220301-9
公示日期:2022/3/9
扣款日期:2022/3/16
会员徐江华于2020年09月06日不慎被电锯锯伤做左手掌及拇指,当即前往东莞仁康医院急诊就诊,急诊拟“左手掌不全离断,左拇指离断伤”收入院,2020年11月05日治疗出院,出院诊断为:1.左手第2/3/4/5掌骨粉碎性骨折并部分缺损,2.左拇指II缺损。
经第三方深圳大成方舟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实,走访东莞仁康医院确认会员徐江华意外伤致L1椎体压缩性骨折情况属实。后经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会员徐江华进行司法鉴定,被鉴定人徐江华左手拇指指间关节以远缺失及左手第2-5 掌骨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术后遗留左手第2-5指掌指关节活动功能障碍,致双手缺失(或丧失功能)大于10%,根据夸克意外互助计划中的规则,会员徐江华此次意外事故构成九级伤残。